經濟日報社論
自2020年初起,全球引發大疫情,緊接著造成海空運貨堵塞、運費上漲,2022年初俄烏戰爭爆發,歐洲出現嚴重能源危機,美國接著不斷升息,全球經濟進入黑暗期。在這個動盪的時代,產業普遍風險增高、利潤下跌,甚至出現倒閉風潮。企業如何透過轉型度過難關,成為最受關注的議題。 歷史上有兩位知名學者,對於經濟衰退,提出過他們的見解: 以提出「創造性破壞(creative destruction)」聞名於世的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得認為:蕭條是經濟體系對於生產要素重新組合,所創造出來的正常吸收過程。 20世紀最偉大的管理學者彼得‧杜拉克則主張:創新與創業常來自於意料之外的事件。 這正是中國俗話所說的:危機即是轉機。 疫情爆發迄今已近三年,許多學者專家在這段期間,曾不斷嘗試預測這波經濟循環的型態,究竟是U型反轉,或是V型反轉,但以最近情勢看來,似乎更偏向於L型反轉,著實令人擔憂。 疫情期間陸續發生的經濟亂象,包括封城停航造成國際人貨低流通、影響國內外旅遊、旅館住宿業不支倒閉,全球缺工卻又大量失業、美中等大國倡導發展內循環,反經濟國際化聲量甚囂塵上。 疫苗大戰、病毒變異所造成的議題還包括:學名藥及原料藥生產與運送失調、燃油車及電動汽車關鍵零組件供應不足、半導體設計與製造需求衰退、跨境電商遭受抵制、虛擬貨幣兩極爭議等。 然而疫情也為企業帶來許多新的商業模式:分散風險的辦公室工作方式、靠近中心的供應鏈分工並異地備源、生產與服務廠商開始重視經濟體韌性、時間與空間認知轉變等。未來甚至可能出現所謂全球企業:從在家上班,轉變成聘僱全球人才在任何時間與地點工作。 其實在過去十年中,我們已經熟悉:共享經濟,如Foodpanda、Uber Eats等已然成形,創客(maker)經濟與客製化服務未來也有強大發展空間,氣候變遷與減碳因應之道由創能、節能、儲能等三維同時展開,網路金融由第三方支付、P2P,進化到全網銀,更多面向的避險組合思維,包括跨國投資、多元化資源價值配置。 關注未來世代,能掌握趨勢者,贏天下。前瞻投資不是夢,是勝券,更是保障。 投資市場常年來充斥著市場信息不對稱、口袋深度不對稱、知識不對稱等三項不平等。所以,投資者必須永遠不能停止學習,每天需要吸收新知。這是新的投資訣竅,也是新的生活態度。 關鍵技術將帶來龐大應用與無限商機:人工智慧技術(人臉辨識、深度學習、演繹推論),5G觸發物聯網的應用延伸無遠弗屆、數據科學與金融區塊鏈、工業4.0使用智慧機器人、人機協作、邊緣運算等新科技,新環保科技如塑膠替代材料、生物科技中的基因體學、幹細胞、抗癌藥,與農業科技等。 未來十年,我們將面對幾項重大趨勢:人口結構轉變(高齡化、少子化)、經濟全球化風潮消長、網路世界商業模式與分眾行銷、跨領域科技整合、重視環保與精敏製造、追求資源效能提升。產業發展將不再以經濟成長為唯一指標,尚須兼顧社會公益(失業率、貧富差距)與環境永續(節能減碳、生態保育)。 國際著名產業顧問公司顧能(Gartner group),每年均發布一個知名的技術炒作曲線(Hype cycle),這個曲線將創新周期分成五個階段:技術觸發、期望過高的高峰、幻滅的低谷、重新啟蒙的傾向、生產力的高原。對於台灣企業而言,最適合的定位是: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間的高炒作期、最後的生產力高原期。 雙城記作者狄更斯名言:這是最好的時代,也是最壞的時代。或許我們可以顛倒過來說:這是個最壞的時代,也是最好的時代。
明報社評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,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,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被拒後,特區政府決定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。終院主要是從法律技術角度,駁回上訴申請,律政司就黎案所提的新理據,特別是有關國家機密問題的部分,終院雖承認其重要性,惟未有處理。《港區國安法》未有訂明辯方不能聘請外國大狀,但一宗及勾結外部勢力控罪的案件,由外國大狀代表被告抗辯,觀感上的確奇怪,尤其是當下大國鬥爭激烈,英國最高法院院長辭任香港終院非常任法官等事件,令人關注英國干擾本港司法運作的意圖。今次人大釋法,外界必有迴響,但這是憲制秩序一部分,人大權力毋庸置疑,期望釋法決定既能牢牢維護國安,亦能維護香港獨特性。 黎案涉勾結外國勢力 聘海外大狀爭議明顯 香港回歸後,人大先後5次釋法,其中兩次由人大常委會主動提出,分別有關特首和立法會產生辦法,以及由2016年立法會宣誓風波所引起的公職人員宣誓安排事宜,至於另外3次提請,則由特首、特區政府及法院提出。這次特區政府提請釋法,將是人大第六度釋法,同時也是2020年6月底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,首度需要就國安法落實事宜,尋求釋法,由於背景涉及黎智英案,令事件格外惹人注目。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表煽動刊物等4罪,案件定於本周四開審。今次是當局首度根據國安法第29(4)條,即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向國家或特區進行制裁等敵對行動,提出起訴。高院早前批准黎智英從英國聘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他抗辯,律政司提出反對,但先後遭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駁回。昨天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上訴申請後,行政長官李家超隨即建議,就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大狀,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安案件一事,提請人大常委會釐清立法原意及目的。香港的執業律師及大律師,可以擁有不同國籍,按現行法律,可以參與不同案件,李家超強調,今次提請釋法,只針對沒有本地執業權的海外律師或大狀,而非針對國籍,言下之意是不會影響現時在港持牌執業的外籍律師。 律政司一再上訴失敗,政府需要尋求釋法,難免容易令人有「輸打贏要」之感,然而必須指出的是,終院判辭承認,律政司上訴申請所提出的新論點,即涉及國家機密的案件不宜用海外律師,明顯有其重要性,甚至是法庭行使酌情權時必須考慮的極重要因素,但根據普通法原則,若上訴方在終極上訴時,提出之前從未在下級法庭(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)探討過的新論點,終院不應批出上訴許可。換言之,終院拒絕上訴申請,主要是基於技術性的法律理由,認為律政司未能確立給予上訴許可的恰當基礎,有關「涉及國家機密的案件不宜用海外律師」的問題,在之前的審訊中,並未充分處理。 回看之前高院及上訴庭的處理,律政司初時以英國御狀不熟悉國安法背景乃至不諳中文等為由,反對Tim Owen來港,理據相對薄弱,至於法庭所表達的一個重要觀點,主要是認為普通法制度下,有卓越的法學家參與審訊,可以為國安法的發展帶來貢獻,無證據顯示Tim Owen可能違反保密原則。高院與上訴庭的決定,考慮了本港法學理論發展,惟無可否認的是,當下大國鬥爭愈益不擇手段,一宗涉及串謀勾結外部勢力的大案,容許外國大狀為被告抗辯,是否合適,大有商榷餘地。 英美操作手段多 防人之心不可無 過去數年,美英不斷操作香港牌,打擊北京與香港。雖然香港回歸已有25年,但基於歷史因素,香港與英國仍有不少經濟領域以外的連繫,這亦令到英國可以操作的牌,比美國更多更廣。新加坡奉行普通法,但時至今天,當地司法制度跟英國已無直接聯繫,相比之下,香港終審法院仍設有海外非常任法官。今年初,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與副院長賀知義辭任香港終院非常任法官,雖說是個人決定,但英國政府在事件中所施加的政治壓力,可謂清楚不過。當國際政治環境變得如此凶險,涉及勾結外國勢力一類敏感國安案件,政治防火牆必須更牢更穩。現在的問題不是某名外國大狀是否信得過不會泄密,又或維護國安與法學理論發展的爭論,而是防人之心不可無的政治問題。 本港國安案件由行政長官委任指定法官審理,司法機構已透過宣誓方式,處理了效忠問題,這跟外國大狀應聘為辯護律師參與國安案件,性質有明顯分別。由人大常委會釋法,處理海外大狀可否參與危害國安案件事宜,由於事件背景涉及黎智英,西方政界和輿論有何反應有待觀察,然而一國兩制下,人大釋法反映了憲制秩序,具有清晰權力基礎,並且已經成為了香港法治制度的一部分,港區國安法更訂明,法例條文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,比起爭論應否釋法,更加值得關注的是人大常委如何解釋。律政司上訴期間,促請終院訂下日後認許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案的準則,有終院法官則認為依普通法原則,應視乎每宗案件的情節及性質作決定。這次人大釋法,如何處理相關問題,值得留意,希望權力當局在維護國安之餘,也可以多些兼顧香港司法制度的獨特性。
星島社論
人民銀行上周五宣布降準四分一厘,以刺激內地經濟,然而坊間普遍認為力度有限。人行今次降準並不只是推動第四季經濟,更重要的是配合中央連串穩經濟行動,化解目前內地經濟桎梏,包括救樓市和放鬆防疫限制,為下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,建立基礎,以制訂明年經濟政策的方向和措施。 內地今年頭三季經濟增長,分別為百分之四點八、百分之零點四和百分之三點九,將難以達到全年增長百分之五的目標,但相信中央仍希望保持經濟回升的勢頭,第四季增長能達到百分之四至五。然而,十月經濟指標顯示消費與投資有回落象,如十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,下跌半個百分點,相比九月更回落三個百分點,一至十月的固定資產投資為百分之五點八,較一至九月回落零點一個百分點。故中央降準,為消費與投資加力,無疑在為第四季經濟保溫。 降準為第四季經濟保溫 人行降準四分一厘,相當於釋放五千億元人民幣長期資金,市場認為對經濟刺激力度有限,亦反映中央鬆幣的空間極為有限。此因今次降準後,大型金融機構的存款準備金率已降至十一厘,是十五年來最低,且過去九個月美國聯儲局暴力加息共三厘七五,以遏通脹,逼使其他國家跟隨加息,以免國內貨幣匯價大跌,內地為免人民幣兌美元跌幅過大,降準、減息等寬鬆貨幣手段受限,只能小步降準四分一厘。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於下月召開,為明年經濟定調。在上月中共二十大會議完成後,中央為穩定經濟基礎,以及推動明年經濟能穩中求進,加緊解決當前經濟兩大困擾即樓市和防疫,本月接連推出救樓市十六條和優化防疫二十條,降準亦有助釋放資金支持樓市,以及提振消費以抵銷防疫對經濟的壓抑。 由於內地房地產泡沫不小,加上部分地產商高負債、高槓桿借貸,令樓市猶如大炸彈,愈遲處理隱患愈大,中央去年加強管制地產商借貸,引發地產商還債和周轉問題,繼而爛尾樓湧現,嚴重挫傷樓市,今年頭十個月內地新房銷售較去年同期下降兩成半、新動工興建住宅下跌近四成、房地產投資亦下跌近一成。 據世界銀行估計,內地房地產投資佔國內生產總值一成三,若加上供應鏈投入產品,將佔生產總值三成,中央要防止樓市硬陸,以免挫傷經濟及民生。 為加快樓市軟陸,中央本月中推出《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援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》,共十六條措施支援樓市。首重民營房企的資金問題,救市措施包括國有銀行與至少十七家房企達成合作協議,提供逾一萬二千億元人民幣(下同)授信額度,另支持優質民營房企境內發債,額度約二千五百億元;為穩定樓市人心,中央早前已出台二千億元保交樓計畫,現再助六家商業銀行推出二千億元保交樓貸款計畫,防止爛尾樓;另為推動需求,中央將推出市民首套房貸款標準,提升市民置業能力。 二十條摸着石頭過河 中央為明年經濟復常,另一重大舉措是放寬疫情管制,推出優化防疫二十條。防疫管制放寬初期,必然面對確診數字急增,內地昨日公布的單日新增確診突破四萬宗,且由於各地管控鬆緊不同,引發民眾不少怨言。中央和地方如何在放鬆時又能阻截疫情擴散,且照顧民眾防疫疲勞情緒,現仍摸着石頭過河。正因放鬆難度超高,中央本月推出優化政策,希望在年底前理順一套方案。 為準備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明年經濟打好根基,中央降準、救樓市和鬆防疫正加快推行。中國能否推動明年經濟復常,還關乎全球經濟動力,國際金融協會上周預測,全球經濟明年十分疲弱,增長只得百分之一點二,美國增長百分之一、歐羅區更會收縮百分之二,故只有中國有機會成為全球經濟最大單一動力,關鍵是內地能放寬疫情管控和解決樓市危機。
東網正論
司法改革只聞樓梯響,亂象接踵而來。法治不彰,正義不顯,司法機關責無旁貸,制度漏洞多多,社會長年都有批評聲音,有關方面卻置若罔聞,太平盛世蒙混而過,到了出現動亂,便是真正考驗之時。壹傳媒黎智英涉及國安案,連場法律爭議便是照妖鏡,無所遁形,看清看楚問題出現在哪裏,港府自身無能力解決,即晚表示提請人大釋法,無異是求助中央撥亂反正。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,及串謀刊印、發布、邀約發售、分發、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之案件,本來將於周四在高院開審。黎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作代表律師抗辯,律政司及大律師公會反對,《港區國安法》源於內地刑法,出自大陸法系,Tim Owen在普通法系統有豐富經驗,南轅北轍,備受質疑他不可能對此議題有重大貢獻,然而高院原訟庭上月仍批准黎聘用,律政司一再反對都被駁回,惟有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,終院再次拒絕律政司上訴許可,意味着司法機關容許一個外國律師介入中國境內的國安案,而且這人身份等同英國王室的法律顧問,輿論直指匪夷所思。 司法亂象層出不窮,今次本來可以避免,但問題又出現在律政司身上,最初的論點節節敗退,等到換律師向上訴庭申請許可往終院上訴時,才首次表示,讓外地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,違背國安法防止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原則,更有外洩國家機密之危機,終院法官特別指出,儘管該論點有明顯重要性,但因之前未曾在下級法院討論,故駁回許可申請。律政司不但連輸數次堂費給黎智英,費用不菲,而且出師未捷,助長黎的氣燄。《港區國安法》立法是維護國家安全,杜絕內奸及外部勢力危害國安。由此可見,國安案攙合外人,必定招人非議。 律政司失機難辭其咎 律政司難辭其咎,在本地上訴途徑正式止步,難以阻止Tim Owen為黎打官司,又一次凸顯香港原有司法制度的不足,法律界指出,事情雖經過終院拍板,但尚未成定局,憲制上還有機制可以處理,其一是根據《港區國安法》第55條,在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、香港特區管轄權有困難的情況下,有關案件就能依法交由駐港國安公署審理,其二是按照《港區國安法》第65條,全國人大常委會對《港區國安法》擁有解釋權,這兩個機制都可以阻止今次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,港府選擇提請人大釋法,將會是就特區事務的第6次釋法。 過往香港經歷5次人大釋法,情況各有不同,無論在案件前後,甚至未成案,人大常委會都可以行使解釋權,政改風波便是例子。當中兩次釋法是行政長官提出,一次是由香港終審法院提出,還有兩次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。每次釋法都引起國際關注,反對勢力說三道四,大做文章,冠以破壞香港司法獨立的污名。然而若非香港內部出現分歧,未能解決爭議課題,又何須勞動人大出手?若非人大一錘定音,撥亂反正,政改及宣誓等風波恐怕沒完沒了,豈會如此迅速平定? 《港區國安法》面世兩年多,在香港是比較新的法例,審結的個案不多,權威性案例匱乏,專家言人人殊,法律界也莫衷一是,既然社會對《港區國安法》立法原意有不同詮釋,人大釋法可以解決紛爭,而且是香港法律制度的一部分,各界不應過分政治化。要來的終於來,要做的始終都要做,而且要盡快做,以免夜長夢多,讓外部勢力繼續吹奏發酵,終至一發不可收拾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,修訂一條《逃犯條例》引起始料未及的軒然大波,前車可鑑,絕對不可重蹈覆轍。 港人治港 有負所託 黎智英涉違國安案後日便開審,若果未在開審之前解決洋大狀問題,讓他參與案件,隨時會有重審之虞,浪費人力物力時間,更有洩露國家機密的可能性,所以港府在終院判決不到三句鐘,便開記者招待會,聲明近日收到中央政府發出信件,要求提交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,特首會在向中央提交的報告中,提及黎智英的案件,並建議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,釐清非本地執業資格的律師,能否處理國安案件,並指律政司將會申請黎案押後處理。港府提出的理由,是擔心海外律師受壓或違保密規定,正是律政司太遲向終院提出的論點,若果能及早提出,絕對有機會避免這次事件。 世界局勢因為俄烏戰事變得緊張,英美西方趁機挑釁,加上內地疫情最近有升溫趨勢,多處有群眾搞事,國家面臨內憂外患,中央要照顧14億人的福祉,特區這個小小的地方,卻一波接一波,久不久便爆發事端,妨害一國兩制,要中央出手解決,添煩添亂,港官實在愧對國家,特區由上至下,應該好好反省檢討,為何有負所託,高度自治,港人治港,竟然變成像重症病人不能自理,大小事靠人照料,貽笑大方,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,洋人乘虛而入,禍福無門,惟人自招,中央幫了這一次,下一次是否又要京官出手? 歸根究柢,司法制度一日沒有決心改革,亂象無可奈何都會存在,回歸25年,法治亂足25年,才會養壯壹傳媒黎智英這個禍胎。黎智英涉及的國安案,是《港區國安法》實施以來打最大的老虎,成為國際焦點,案件對特區影響深遠,別要打虎不成,淪為無牙老虎。由亂到治,由治及興,中央對特區新班子委以重任,寄望甚殷,慶父不死,魯難未已,特區一日不改革司法,亂象還是會繼續惡性循環。
頭條社論
針對Omicron的復必泰二價疫苗日前運抵本港,成為下一浪接種計劃的重點,現在港府安排五十歲或以上人士、從事有高暴露風險工作人士,以及十二至十七歲免疫力較弱的青年優先打。但有學者認為,應該盡量放寬,讓可以接種的市民,都可以選擇接種。如此說法,不無道理,因為未來疫情走向難測,愈早加固社會的抗疫屏障,愈能保護更多人,與此同時,築起堅固的群體免疫力,亦有助取消更多社交距離限制,並爭取加快通關。 近期疫情維持在單日七、八千宗的確診水平,每日都有死亡個案。昨天就有二十六名亡者,創近期新高,反映公眾即使習慣疫情,但病毒仍可置人於死地。每一條生命都是寶貴的,公眾不能以為疫情無大害,港府也要以減少確診死亡個案,為抗疫工作的重點。故此,有了二價疫苗在手,是保障公眾健康的工具,應該善用。 有專家建議展開外展注射服務,為院舍長者接種二價疫苗,但官員指疫苗運送、儲存和溫度控制均有限制。言下之意,外展注射,並非急務,但不少已打了三針的市民,出於不同原意,想盡快打第四針加強針。官員應抱開放態度,調撥資源,讓市民想打就打:一來預防新一波疫情來襲;二來不要往後出現很多人想打,當局又應付不來,要市民長期等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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